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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艺术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园规划面积近400亩,建筑面积近27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设备设施齐全。教职工300余人,另有50多名专兼职工程师,学校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设备完善的办学条件。为更好地履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技术人才的职能,扩大招生人数,面向广大社会招生。
学校硬件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学生住宿条件良好,校园环境优美,实训基地设施完全,为学生的快乐学习,高品质就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8人,含双师型教师24人。其中高级教师11人,中级教师35人。学校现开设有美术、舞蹈、武术、服装制作与营销、音乐、声乐等专业。近年来,学校招生人数逐年上升,在校生800余人,年均短期培训2000人次以上。
1981年设立,1982年艺术科的音乐、美术专业正式纳入国家统一招生,为贵州省第一所开办艺术教育的高等专科学校。1987年艺术科分开设置音乐科和美术科,1988年分设美术系,1996年经州编字(1996)006号文件批准,改为副处级教学系。2003年美术系首招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大专生。2008年音乐系、美术系合并组建成立艺术学院。2008年美术专业首招收美术学本科专业,2009年美术专业首次招收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012年艺术学院分设为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现有五年制传承班、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三个专科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
艺术学院拥有教学设备总价值154.9万元,建有19个专业画室,1个艺术实验室,1个民族民间工艺实验室,1个陶艺实训室,1个蜡染实训室,1个版画制作室,4个多媒体教室。
招生专业:美术、舞蹈、武术、服装制作与营销、音乐、声乐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招生对象 |
美术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舞蹈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武术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服装制作与营销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音乐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声乐 |
3 |
以当地物价局为准 |
应届毕业生 |
报考及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全国初、高中生、职高、中专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性格开朗,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 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皮肤病。
4、报名时由本人如实填定报名登记表(可在学校网站进行报名),交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学历证明,一寸彩照四张,五寸全身彩照一张。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高(中)考成绩+面试+政审,择优录取。职高、中专等中类学历者:学历证明+体检+面试+政审,择优录取。中专班招收初中以上毕业生,大专班招收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或中专技校在读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凡学生干部、受过奖励或有艺术特长生优先录取,招满为止。
6、录取办法:首先在当地咨询、报名、统一面试,面试合格后在学校委托指定医院按照院校招生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用工单位的条件进行政审,合格后予以录取。
7、按照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毕业待遇
学生完全学业,成绩合格,颁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中专,大专毕业证
2、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全国通用的中高级技能等级证和职业资格证书
3、省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
4、国际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术技能等级证。
部分专业介绍:
美术
开设课程:
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中外画论概要、古文字学与古代汉语、美术考古学基础、书画鉴定概论、美术与摄影基础。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绘画写生、摄影与暗房操作、内代美术遗迹考察及博物馆专业实习。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和编辑、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教学以马克思主义史学与文艺学原理作为指导思想,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史哲知识,培养学生史与论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学风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去阐述美术发展的规律;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逻辑思辩能力、综合分析研究能力、理论表达能力;了解和关注美术学的理论动向及前沿课题;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音乐
专业简介:
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学在不同时期的研究对象和侧重点是不同的,音乐学除了基本的研究对象外,还研究历史和现在的一切个人和民族的音乐行为,即音乐的生理行为、创造行为、表演行为、审美行为、接受行为、和学习行为。音乐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音乐表演的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