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梧州市龙圩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作者:李老师来源:成都时间:2024-08-28 14:56次
摘要:一、招生对象(一)有龙圩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指梧州市三城区以外户籍、跟随务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龙圩区共同居住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二、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一)报名办法及要求1.在我区直管公办小学、民办学校就
一、招生对象
(一)有龙圩区常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指梧州市三城区以外户籍、跟随务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龙圩区共同居住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1.在我区直管公办小学、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到龙圩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在我区各镇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名汇总到镇中心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在龙圩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属于本区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中心校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到龙圩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4.所有办理集体报名的学校,不得接受本校学籍系统以外的学生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户籍生:指户籍属于相关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
(1)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簿。
(2)在龙圩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和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2.随迁子女
(1)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提供:(1)户口簿;(2)出生证;(3)直接监护人在本城区的住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居住证中的一种)。
(2)不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提供(1)户口簿;(2)出生证;(3)直接监护人在本城区的住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居住证中的一种);(4)工作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帮职工缴交的社保证明的其中一种);(5)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房产证、不动产证和购房合同持有人若为祖辈,直接监护人及学生与祖辈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且祖辈是户主。
3.部分学生报名补充材料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或证明。
(2)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还需提供残疾证。
(三)材料要求
1.学生的报名材料,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
2.户口簿复印:学生页和首页,按顺序复印在A4纸一面。
3.购房合同复印:有房产地址、受买人、购买日期之页(按顺序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
4.材料叠放顺序:户口簿→出生证→住所材料→工作材料→其他补充材料。
5.所有的报名材料,时间有效期截止本实施办法出台日期前。
三、分配原则及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一)分配原则
以学生户籍为依据“划片招生,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安排学位”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免试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组织实施。
1.对各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户籍生,进行直接安排的办法进行分配。
2.根据我区各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对随迁子女进行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进行分配。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给予入学优待。
4.残疾学生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应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二)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1.梧州市龙圩中学:龙华街、忠义街、圆塘路、高冲街、新街、沿江路、下廓街、广信路、龙湖各路、京塘路、苍梧大道、龙城东路、公园路、苍海路、恩义街、恩义村、恩义大道、坡尾组、天水岭、宜村。
2.梧州市龙圩实验中学:祥龙路、城东路、广场路、政贤路、银兴路、峡顶街、凤岭街、龙珠路、龙泉路、新塘路(巷)、龙城路、龙兴路、城西大道、花园路、城南大道、安泰路、林水路、农林路、黎塘角路、竹园路(巷)、龙新路(巷)、泰龙路、林水村(坡尾、天水岭、宜村除外)。
3.梧州市林水中学:西南大道、华兴路、永安路、双桂路、大地路、工业大道、光明大道、龙城西路、都坎村、四合村、大恩村、古凤村、中村、念村。
4.梧州市社学初级中学:新利村、社学村、思念村、寨中村。
5.新地镇管辖的初中:新地镇所辖的镇村,具体根据本镇制定的工作方案实施。
6.大坡镇管辖的初中:大坡镇所辖的镇村,具体根据本镇制定的工作方案实施。
7.广平镇管辖的初中:广平镇所辖的镇村,具体根据本镇制定的工作方案实施。
8.报名期间,龙圩区内三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梧州市龙城学校、梧州市成才学校、梧州市龙圩区思中学校)同时接受七年级新生报名,属龙圩区招生对象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直接到学校报名。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6月6日—6月10日
疫情防控要求:
1.报名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全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2.报名前14天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报告有本土病例地区旅居史,来梧返梧人员或有疑涉疫等情况的人员,不得到场办理报名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材料审核:6月11—6月15日(由龙圩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负责)
(三)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直管学校、龙圩镇:8月26日、报名处。
2.新地镇、大坡镇、广平镇由各镇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凡经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分配的学生,在其就读初中阶段,不得在统筹安排的学校之间转学。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生工作中,若出现某所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类学生回流过多,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时,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统筹安排学位或对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招生实施办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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