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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中市兴隆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作者:李老师来源:四川时间:2023-06-13 10:16

摘要:一、招生对象【2023届小学毕业生】(一)本地户籍适龄少年户籍在我市,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籍(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

一、招生对象

【2023届小学毕业生】

(一)本地户籍适龄少年

户籍在我市,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籍(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迁入)及合法固定住所(属于自有完全产权的生活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二)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已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取得我市小学毕业证的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市取得小学毕业证,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签发时间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经扬中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并统筹安排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施教区

施教区范围内(经开区和原长旺集镇四大队(部分拆迁搬至十二大队居民点,提供社区证明)、五大队(部分拆迁搬至十二大队居民点,提供社区证明)、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和九大队沿港的学生)小学毕业生,即兴隆中心小学全体学生、长旺中心小学部分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7月30日,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登记先后顺序对招生入学没有影响,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即可。)

7月31日—8月1日,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8月2日—11日,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

8月12日,家长网上查询预录取信息。

8月13日—8月14日,家长携带相关原始材料到学校接受现场审验。

8月15日,教育局在“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核发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7月28日—7月30日)

方式一:微信报名(推荐使用)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使用手机关注“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扫描右图二维码)点击“入学报名”。

方式二:电脑报名

搜索“扬中教育网”(网址:http://edu.yz.gov.cn/),点击“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扬中入口)”飘窗界面,再点击“小升初入学登记”—“乡镇”进入信息采集页面,进入后按照本地户籍、外地户籍选择登记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前,请先将报名学生近期免冠电子照、户口薄、小学毕业证、居住证、监护人工作证明等原件拍照,照片要清晰可辨,为上传报名系统作准备。网上报名期间,我校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点(教学楼一楼教导处),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提供咨询及报名服务。。

(二)现场审验(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00—下午17:00)

根据扬中市教育局发布的兴隆中学预录取信息,学生及家长带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审验。

现场审验提醒:

1.现场审验时家长需携报名学生一同前来。

2.现场审验期间进校园需要验核苏康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校。

3.现场审验提供材料。

(1)本地户籍适龄少年

①户口簿原件。

②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2)适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原件。

②小学毕业证书原件。

③监护人房产证或有效居住证及租住证明(已购房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④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扬中市兴隆中学

咨询电话:0511-88456245

13852997068(张老师)

13913414362(朱老师)

扬中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511-88266629

0511-88323315

特别提醒

非起始年级转学注意事项:

1.转学时间

7月21日—7月25日家长向各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登记信息并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8月6日—8月8日学校上报转学信息,教育局复核并统筹安排转学事宜。

8月10日接受转入的学校通知家长转学安排。

2.转学对象及要求

(1)本地户籍学生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镇(街、区)迁移的(不含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可申请转学,转入学校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确定是否接纳。经转入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入手续。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市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我市居住证(居住时间需满一年),并持相关材料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应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如确有困难的,应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转学生,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转学生。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关键词:2023年,扬中市,兴隆,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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