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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现有左家湾和魏家庄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和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占地面积为1882亩,校舍建筑面积19.43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培训楼、实验实训楼、培训学员宿舍楼、反恐侦查实验楼、实训街区楼、办公楼、图书馆、警务训练馆、体育馆、射击馆、多功能擒拿格斗训练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和反恐怖训练基地、禁毒训练基地、警犬训练繁殖基地、技术侦察训练基地、信息网络安全训练基地和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等。建有电子物证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DNA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场等39个实验实训场所,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318.9万元。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2个。馆藏纸质图书45.42万册。
学院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禁毒、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犬技术、司法警务、国内安全保卫、特警等1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000人,常年在职公安民警培训5000人次左右。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部、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355人,其中,专任教师28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93人。
自办学以来,先后为全省各级公安、司法、安全、保卫等部门培养输送了1.4万余名专业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5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有8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3人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3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有2000余人次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有200多人进入省、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学院先后获得“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誉为“陇原卫士的摇篮”。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时称“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恢复办学后称“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我省唯一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
招生专业及学制
公安专业10个,分别是:国内安全保卫(定向招录培养)、警犬技术(定向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特警、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
非公安专业7个,分别是:司法警务、安全技术防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信息安全与管理、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监测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
1、报考定向招录培养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应届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自愿报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国内安全保卫岗位最低服务年限7年。
2、报考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应届高中男性毕业生,自愿报考公安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8年。
3、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
4、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四川、河南、陕西、宁夏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
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外,还要按公安机关的特殊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身体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m,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m,体重不低于45kg。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8(小数记录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3、其他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者,不予录取。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方向学习的,予以退学或进行专业调整。
院系设置
基础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6人。同时,外聘兼职教师10余人。 基础课教学部承担学院《大学语文》、《公安秘书学》、《公安文书写作》、《公安实用英语》、《犯罪心理学》、《社会学》、《演讲与口才》、《逻辑学》、《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法律教学部: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助讲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6人。法律教学部不仅承担学院的宪法、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和行政法等法律课程以及各级各类公安民警培训班法律法规的教学任务,还担负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班及公安自考本科的授课任务。
侦查系: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8人。主要承担学院在校生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等三个专业的《侦查总论》、《犯罪现场勘查》、《经济犯罪侦查》、《毒品犯罪侦查》、《侦查讯问》、《侦查业务综合模拟演练》、《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司法会计学》、《禁毒法制》、《毒品案件侦查》、《毒品犯罪预防与控制》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警体课教学部:现有专职教师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助教2人。 警体课教学部主要承担在校生和甘肃省公安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的《擒拿格斗》、《手枪射击》、《警察查缉战术》、《警务实战技能与体能》课的教学与训练,负责组织全院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
治安管理系:现有教师13人,其中副教授4人,助讲1人,另有客座教授2人。现开办有治安管理、治安管理(特警方向)、道路交通管理等3个专业,建有模拟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4个实践教学实验室。
公安技术系:现有专兼职教师9名,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6人,建有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图像技术、理化检验、法医、物证技术等5个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多波段光源、文件检验仪、图像处理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红外紫外照相系统等教学实验仪器,主要承担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理化检验和法医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警察管理系:现有专兼职教师7名,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3名,讲师3名,主要承担《公安管理》、《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组织行为学》、《监狱管理》、《公安决策学》、《行政管理》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计算机系:现有教师5人,其中副教授3人,助讲2人,承担着全院各类计算机课程的教学任务及学院校园网络的建设、维护及服务工作。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制服费按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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