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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占地310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师资雄厚,拥有含技能型教师在内的专兼职教师307人,其中正、副教授80余人,有硕士、博士学位者120余人; 图书馆藏书52万册,电子书刊17万册,无线WI-FI全域覆盖;专业实训室60余个,建成以服装生产性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汽车检测与维修一体化实训基地、建筑工程实训室、影视工作室、旅游系理实一体化实训室、校园电视台、楼宇智能化实训室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现代化的校内实训基地。学院优良的师资、先进的实训条件将进一步提升毕业生的岗位适应度,强化其专业技能,为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打下坚实基础。
学院现设有经济管理系、工程管理系、旅游系、应用技术系、信息工程系和艺术系等6个系,共有29个专业及方向,覆盖了现今高就业率的优势行业。学院通过大力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着力打造从事房地产、建筑工程、汽车、物流、旅游、酒店管理、IT、商贸、经济、服装设计、动漫、艺术设计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学院专业设置紧跟社会就业需求,课程设置对口工作岗位要求;积极践行“1+2N”人才培养模式,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并重。专业培养以强化职业能力为核心,通过综合素质公选课和职业证书教考一体化训练,使学生一专多能,毕业时除毕业证外还可获得1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为学生能较方便地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申报、建设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点(基地),目前已建四川省劳动厅批准的四川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川—147)服装技能鉴定考评基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牌的国家新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指定考点--“旅行社计调师”和“酒店管理师”项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ITAT教育工程培训基地;依托西华大学、四川电大及其它协作单位等10个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点开展组织与培训工作,可鉴定职业资格工种19个;特别是四川省首个专为蜀绣设立的传承研习机构---“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蜀绣技艺传习所”也建在我院,这将促进现代高职教育与传统蜀绣的进一步融合,成为培养既有蜀绣传统技艺又有现代设计创作能力的高职高专层次的蜀绣专门人才基地。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并参加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对口高职(专科):招收参加当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西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北路7号(机投校区)。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7、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
8、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 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下情况可优先录取:一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 数高的考生,二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 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10、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计划调整。
11、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2、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3.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15、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自我约束机制
1、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院系 专业 应用技术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应用电子技术、蜀绣、服装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 经济管理系 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商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 信息工程系 投资理财、金融与证劵、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艺术系 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 旅游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 工程管理系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物流管理
学院的学费按年收取,非艺术类7800—9500元/人·年,艺术类12000元/人·年(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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