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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卫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都江堰卫校”。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形成以医学学科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协调发展,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的办学格局。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占44.5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占89.20%。其中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59人次。荣获全国医德标兵,四川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以及国家、省级行业系统先进个人20余人。
都江堰卫校已建成重点科研平台15个,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11个。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25项。被SCI、EI、CPCI-S等收录的论文800余篇。青年教师的学术论文在Cell、Nucleic Acids Research等高水平学术杂志发表。出版学术著作95部,获授权专利80项。《成都医学院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评为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并入选“2019年四川省高校精品科技期刊”。
都江堰卫校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中,获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获西南西北赛区一等奖4次、二等奖1次。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屡获佳绩。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生源优质,调档线均高于属地省控线,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和儿科学专业在本科一批次招生。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多次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高度重视与地方政府、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教医研合作,与、美国杜兰大学等10多所海内外高校,成都市、广元市等20多个地方政府,四川科伦药业等100多个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都江堰卫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由“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更名为“都江堰卫校”。学校始终继承和发扬“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形成以医学学科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协调发展,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继续教育的办学格局。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护理 |
三年 |
初中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三年 |
初中及以上 |
录取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部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为1:1。
3、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自治区),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则按教育部和所在招生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录取考生。
4、将江苏省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一定分值,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上折算分值后,进行排序录取。A+折算分为10分,A、B+、B、C+、C折算分依次减少1分。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专业及学费
招生专业:药学、护理、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做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学费及资助政策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政府各级机构、基金会、社会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用以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定的劳动,获得相应报酬,解决暂时困难。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可获得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
4、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我校积极配合银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凡是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可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获得助学贷款。
5、特困补助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且表现优秀的学生,我校根据具体情况,将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物资资助等。
6、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